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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宜宾市保险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公示信息
一、 收费项目
年度会费
二、服务内容
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工作核心:自律与服务.基本职责: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
三、收费性质
会费
四、收费标准
1.上年度原保费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会员单位为2.2万元; 保费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5000万)的会员单位为3.2万元; 保费收入5000万以上~2亿(含2亿)的会员单位为3.8万元; 保费收入2亿以上的会员单位为4.8万元。
2.保险公司入会首年按会费最低标准缴纳,入会时间不足半年的会费减半收取(以监管部门正式批复成立时间为准)。
3.寿险公司会费标准按折算后的上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长期险及其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折+短期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对应标准收取。
4.中介会员单位按最低档次缴纳会费。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单位,可以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可以减少。
2024年年度会费按照上年度原保费收入(以省协会报表为准)
1000万以下(含1000万),收取年度会费2.2万元;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收取年度会费3.2万元;
5000万~2亿(含2亿),收取年度会费3.8万元;
2 亿以上,收取年度会费4.8万元;
五、收费依据
2024年度不再减免会费,按照宜宾市保险行业协会第六届第二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宜宾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及《宜宾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收取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宜保协发〔2024〕05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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