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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风险提示

分类:协会新闻来源:时间:2024-03-14


近来,因购买保险产品引发的消费者纠纷时有发生,宜宾市保险行业协会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理性投保,维护自身权益。

一是不正规不选择

购买保险产品要认清保险机构资质,消费者应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或在保险公司办理有效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

二是不了解不签字

切勿望文生义”“一勾到底或是跟风购买,所有条款以合同约定为主,注意防范销售过程中混淆、模糊和夸大保险责任、虚假宣传等风险。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特别提示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损失、风险告知等合同重要条款应详细了解后再签字。

三是积极配合“双录”回访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会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简称双录)的可回溯手段予以记录。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向投保人确认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消费者应积极配合,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四是正确认识保险本质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兼具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此类产品具有保单利益不确定等特征,不宜将此类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片面比较,也不应轻信只强调高收益和承诺保证收益等不实宣传行为。

五是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发生消费纠纷时,要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理性维权,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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